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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大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(五)
2025-10-21
浙大城市学院因工作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、专业及条件
岗位 |
人数 |
学历学位及专业 |
年龄 |
其他条件 |
报名联系方式 |
工程学院科研项目辅助岗 |
1 |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,具有机械电子工程、智能制造工程或机械相关专业 |
38周岁及以下(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) |
1.身体健康,品行端正,有较高的政治素养; 2.责任心强,踏实肯干,乐于奉献,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; 3.能较好的完成岗位职责内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; 4.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。 |
裴老师 0571-88018435 peim@hzcu.edu.cn |
二、报名
1.报名时间:10月20日―10月26日。
2.报名方式:应聘者请发送以下材料至指定报名邮箱,通过其他方式报名应聘的无效:
①《浙大城市学院派遣岗位应聘申请表》(附件1);
②《信息登记表》(附件2)
③学位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(压缩包)
3.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。
三、考试
考试采用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方式。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招聘岗位,可免于笔试。
1.笔试
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笔试人员名单,笔试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2.面试
笔试结束后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招聘岗位1: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(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:4的比例,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),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面试前须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。证件(证明)不全或所提供证件(证明)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,不得参加面试。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作放弃面试资格。如有面试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、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,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。
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。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: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。若笔试环节免除,则直接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。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,未达合格分数不列入体检、考察对象。
四、体检与考察
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招聘岗位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,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。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,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。
五、公示及录用
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,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无异议的,公示结束后,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、签订合同。被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,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,经体检、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,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。
六、其他说明
被录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并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,由派遣公司派入相关岗位工作,试用期2个月。工资按照浙大城市学院有关文件要求执行。
咨询电话:0571-88280329;(周一至周五8:30-17:00)
浙大城市学院
2025年10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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